原标题:《织密个人信息安全“防护网” 推动公益诉讼走深走实》
来源:新华社
今年4月,兰陵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“检护民生”普法宣传活动时,部分村民反映其所在村庄存在村务公开信息不规范问题。初步了解情况后,公益诉讼办案团队随即开展调查,发现部分村庄在村务公开时未对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。兰陵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,依法督促相关责任部门采取有效整改措施,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工作。相关责任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进行了整改。
6月26日,办案检察官到辖区内的乡镇、村庄开展公益诉讼“回头看”工作。经实地回访发现,相关乡镇、村庄已对涉村民个人隐私信息进行了去标识化处理,对非必要公示项目不再进行公示,公示内容均按照整改标准执行,公益损害风险已消除;与此同时,还对村民委员会成员、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开展了村务信息公开专题培训,规范了村务公开信息的公示标准,堵塞了信息安全漏洞,增强了基层自治组织的风险防范意识。
为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行为,提升群众自治的科学性和规范性,7月1日,兰陵县人民检察院向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主管部门发出工作建议函,建议对村务公开加强监督和指导,在进行村务公开的同时保障个人信息安全。收到工作建议函后,兰陵县委社会工作部高度重视,于7月5日组织召开规范村“三务”公开工作座谈会,县纪委监委、县委组织部等8个县直部门单位参加。会议通报了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,就社会工作部门制定的《关于加强村“三务”公开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》达成一致意见,并在全县范围内下发,进一步统一了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和标准,规范了村务公开的内容,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。
兰陵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,平衡好个人信息保护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个人信息合理利用的关系,充分实现村务公开与基层群众个人信息安全的良好结合,推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与基层群众自治的协同发展。通过制发检察建议、整改落实“回头看”等系列行动,着力做好“后半篇文章”,推动“全流程风控”,实现“由点、到线、及面”的辐射效应,形成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、服务乡村振兴的良好互动局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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